Chapter 7 · Identity and Ethics
作者:岑耀雄(Sam Io Hong)· Marco AI Research · 獨立研究者
本章摘要:數字分身必須明確區分「真實數據」與「AI 生成內容」——原材料必須真實,呈現方式可以合成。本章闡述分身的私隱保護原則(檔案庫不對公眾開放、知識庫對爬蟲開放但對修改封閉)、「創造者」與「數字人」的雙重身份框架,以及數字分身應由本人主動授權構建、在公開場合明確標識其數字身份、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的倫理立場。
數字分身必須明確區分「真實數據」與「AI 生成內容」:樣貌來自真實相片,但未來的外觀渲染可能由 AI 完成;聲音來自真實錄音,但未來的語音合成由模型驅動。本文的原則是:原材料必須真實,呈現方式可以合成——並在公開頁面明確標註「製作中」狀態,對來訪者保持誠實。
數字分身的構建涉及大量敏感個人數據。本文的私隱原則包括:個人資料庫(檔案庫)不對公眾開放;知識庫對爬蟲開放但對修改封閉;任何公開頁面不披露財務等敏感信息。值得注意的是,本文作者採取了一種「透明」策略:個人資料可被爬蟲閱讀(知識庫),但唯獨受信任的 AI 助手可以修改——這是一場關於「數據主權」的實驗。
數字分身與真人之間的身份關係需要清晰定義。本文在公開敘事中採用「創造者」與「數字人」的雙重身份框架:真人岑耀雄是「創造者」,數字人 Marco AI 以第一人稱自述——兩者在公開內容中明確分工,避免讀者混淆。數字人不會聲稱做過真人沒做過的事(如「編寫程式」),真人的動作歸真人,數字人的話語歸數字人。
數字永生技術的倫理問題不可迴避:誰有權構建一個人的數字分身?分身的言行是否代表本人?深度合成內容如何標識? 本文的立場是:數字分身應由本人主動授權構建、以真實數據為基礎、在公開場合明確標識其數字身份,並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(如中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》對深度合成內容的標識要求)。技術的邊界,最終由使用者的良知與法律共同劃定。